1. 點選“臺中市事故資料申請”頁籤。
2. 輸入案件發生日期、當事人身分證號(外籍人士為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)及驗證碼,按”下一步”,系統會顯示符合的事故資訊,並顯示案件相關資訊及應填寫欄位。(如出現兩件以上事故資料時,請選取欲申請之事故案件,再繼續進行申請程序)
3. 請勾選欲申請項目,輸入所需申請資料,再選擇領件單位(先選分局,再選派出所或分小隊),領件單位如果選擇”線上領件”,則為線上下載電子檔(此項必須驗證當事人自然人憑證),預定取件時間係由系統自動產生,請勿自行更動,點選“下一步”。
4. 完成申請步驟後,網頁會顯示「申請編號」、「金鑰」、「取件單位」、「取件日期」等資訊,請紀錄或印出本頁,以便查詢進度或取件。
5. 申請人如有輸入電子郵件,可領件時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領件。
6. 點選“申請進度查詢”頁籤,可直接查詢案件是否已可領件。
7. 輸入案件基本資料,點選查詢。
8. 狀態顯示為“可領件”,即可至指定的取件單位取件。(註:本大隊交通事故服務台及各分局交通組,須在政府機關上班時間提供取件服務)。
|